品类 · 小家电
小型吸尘器(含扫地机器人、无线吸尘器)
欧盟海关编码 CN 8508 11 00 · Vacuum cleaners, incl. dry cleaners and wet vacuum cleaners, with self-contained electric motor, power <= 1 500 W and having a dust bag or other receptacle capacity <= 20 l
CN 8508 11 00 指自带电动机、功率不超过1500 W、集尘袋或集尘容器不超过20升的吸尘器。扫地机器人(含扫拖一体、带集尘基站的款)、无线立式、手持、车载吸尘器,以及大多数有线卧式家用吸尘器都在此列。有线卧式家用吸尘器受欧盟生态设计法规限制,额定功率须低于900 W。带吸力的洗地机或吸拖一体机是否归入本编码,建议先查欧盟BTI。不在本编码的有:功率超过1500 W或容积超过20升的吸尘器(8508 19 00);无自带电机的吸尘器(8508 60 00);零件和配件(8508 70 00);单独进口的锂电池包(8507 60);蒸汽拖把(一般归8516);儿童玩具吸尘器(9503)。泳池清洁机器人通常不按8508归类,须另查BTI。
每月进口额(近 36 个月)
深色为最近 12 个月。看季节性:哪几个月是进货高峰,就是你最晚要备好货的时间。
哪些国家进口最多
| 国家/地区 | 12 个月进口额 | 占欧盟 | 同比 |
|---|---|---|---|
| 荷兰 | €12.3 亿 | 30.7% | +16.7% |
| 意大利 | €4.8 亿 | 12.0% | +38.9% |
| 德国 | €4.8 亿 | 11.9% | +9.6% |
| 法国 | €3.2 亿 | 8.0% | +29.0% |
| 波兰 | €3.2 亿 | 7.9% | +46.0% |
| 比利时 | €2.4 亿 | 5.9% | -11.7% |
| 西班牙 | €2.3 亿 | 5.7% | +7.1% |
| 瑞典 | €1.9 亿 | 4.7% | +8.4% |
| 丹麦 | €8,845 万 | 2.2% | +145.2% |
| 奥地利 | €8,381 万 | 2.1% | +23.0% |
荷兰、比利时的数字常常偏高:大量货物在鹿特丹、安特卫普港清关后再运往德国、法国等地(所谓"鹿特丹效应")。看终端市场时,德国、法国、意大利、波兰的数字更接近当地真实需求。
关税
第三国关税(普通税率):2.2%。这是TARIC的第三国关税(ERGA OMNES),法律依据(EC) No 1549/2006(TARIC:R1549/06),自2007-01-01起适用,补充计量单位为件(p/st)。2026-10-14以原产地CN查询TARIC确认。B2B批量进口(例如头程发往FBA或海外仓)时,按完税价格征2.2%,另征进口增值税:德国19%,法国20%。
对华贸易救济(反倾销 / 反补贴):未发现。2026-10-14 以原产地 CN 查询 TARIC 编码 8508110000,只显示三项措施:第三国关税 2.2%,依据 (EC) No 1549/2006(TARIC:R1549/06);低值货物 €3 关税,依据 (EU) 2026/382(TARIC:R0382/26);以及与本品无关的适航关税暂停(TARIC:CD333)。没有针对中国的反倾销或反补贴措施。
€150 以下小包:2026-07-01 至 2028-07-01:单票内在价值不超过 €150、从欧盟外直接卖给消费者的远程销售(B2C),按每个申报行收 €3 关税,取代原来的从价关税。不管增值税走 IOSS、特殊安排还是普通进口增值税,也不管邮政还是快递,都一样。依据是理事会条例 (EU) 2026/382;条例里"邮政货件"的定义,已由授权条例 (EU) 2026/1022 改为"≤€150 的远程销售货物",不再看承运人。理事会条例序言第 6 点仍写着"未注册 IOSS 的按正常税则征税",这一点有争议,但德法海关都按宽口径执行。
"item" 指同一票货里税号、品名相同的商品,实务上按申报行收,和这一行有几件无关。H7 按 HS 6 位分行,H6 按 CN 8 位,H1 按 TARIC 10 位加原产地。同款商品拆成多行,每行都收。
备货进 FBA 或海外仓、清关后再卖,属于 B2B 进口,不收 €3,按上面的常规税率交关税和进口增值税。进口前已经逐单卖给消费者的货,即使整批进口,也按远程销售处理(反规避条款,实施条例 (EU) 2026/1200 新增的 2015/2447 第 243 条第 5 款)。
2026-11-01 起,远程销售申报必须填产品标识(PID)。另有每行 €2 的欧盟处理费(授权法规 C(2026)6694),欧委会预计 11 月 1 日开征,但要以欧盟官方公报公布为准;处理费对超过 €150 的远程销售也收,B2B 进口不收。€3 和处理费在退货时一般不退。
例子:扫地机器人和多数无线立式吸尘器单价超过 €150,直发不适用 €3,按 2.2% 从价征税加进口增值税(处理费开征后另加 €2)。€150 以下的手持或车载吸尘器直发,每行 €3;一台 €50 的商品按 2.2% 计约为 €1.1。
合规清单(卖进德国、法国需要满足什么)
另有一批所有品类都适用的规则:欧盟负责人和各类授权代表、德法 EPR 注册、电池法规时间表、绿色宣传和强迫劳动禁令等,见所有品类通用的规则。
点开每一条看详情。标明"不适用"的也列出来,是因为卖家常常误以为要做。
通用产品安全法规(GPSR)适用(补充):本品受CE协调立法管辖(LVD、EMC、RED等,以及可能的机械指令)。
Regulation (EU) 2023/988 on general product safety · 适用(补充)。自2024-12-13起适用
为什么适用:适用(补充):本品受CE协调立法管辖(LVD、EMC、RED等,以及可能的机械指令)。按GPSR第2(1)条,第II章安全要求只覆盖协调立法没有涉及的风险。第III章第1节(第9–18条,含第16条)不适用,欧盟境内经营者要求改由市场监督法规(EU) 2019/1020第4条规定。第III章第2节(第19条远程销售页面信息、第20条通过Safety Business Gateway报告事故等)照常适用,召回相关条款也照常适用。
卖家要做什么:
1)每个线上商品页须写明(第19条):制造商名称、地址和电子联系方式;欧盟境内经营者(按市场监督法规第4条,非欧盟制造商必须有)的名称、地址和联系方式;产品图片、型号或批号;用销售国消费者易懂的语言写的警示和安全信息,德国用德语,法国用法语。
2)发生事故时,通过Safety Business Gateway向主管机关报告(第20条)。
3)第III章第1节的经营者义务(第9–18条,包括产品标识、内部风险分析和技术文件,以及第16条欧盟负责人)对本品不适用,改按LVD、EMC、RED等协调法规和市场监督法规第4条执行,详见下方各行。
市场监督法规:欧盟境内经营者吸尘器受LVD、EMC、RED、RoHS、生态设计、机械等协调法规管辖,这些法规都在第4(5)条的清单内。
Regulation (EU) 2019/1020 on market surveillance and compliance of products, Article 4 · 自2021-07-16起适用
为什么适用:吸尘器受LVD、EMC、RED、RoHS、生态设计、机械等协调法规管辖,这些法规都在第4(5)条的清单内。没有欧盟境内经营者,产品不得投放欧盟市场。按GPSR第2(1)条,本品的欧盟境内经营者要求由本条规定,而不是GPSR第16条。
卖家要做什么:
1)指定一个欧盟境内经营者,可以是欧盟制造商、进口商、授权代表或履约服务商。
2)该经营者的名称和联系方式须印在产品、包装、包裹或随附文件上。
3)该经营者须备有DoC和技术文件,并配合市场监管机关。
低电压指令(LVD)适用于额定电压在交流50–1000 V或直流75–1500 V之间的设备,例如直接插市电的有线吸尘器、充电器和适配器、扫地机器人的集尘或充电基站。
Directive 2014/35/EU (Low Voltage Directive) · 现行有效,2025–2026年无变化
为什么适用:适用于额定电压在交流50–1000 V或直流75–1500 V之间的设备,例如直接插市电的有线吸尘器、充电器和适配器、扫地机器人的集尘或充电基站。
纯电池供电、低于75 V直流的主机本身不在LVD电压范围内,但随附的充电器仍受LVD管辖。
带Wi-Fi或蓝牙的产品改按RED第3.1(a)条执行安全要求(没有电压下限)。
参考:法国主管机构在Safety Gate通报(编号SR/00944/26)一款无线立式吸尘器存在电池过热风险,认定该产品不符合LVD要求,措施为向消费者召回。
卖家要做什么:
1)加贴CE标志,出具欧盟符合性声明(DoC),并准备技术文件。
2)常用标准:EN 60335-1、EN 60335-2-2(吸尘器)、EN 60335-2-29(电池充电器)、EN 62233(电磁场)。带激光雷达的机器人另需EN 60825-1。锂电池安全通常按EN 62133-2测试。
3)标准版本以欧盟官方公报(OJ)引用的为准。
机械指令/新机械法规(纯电池供电、不带无线功能的机型可能适用)机械指令第1(2)(k)条排除的“家用电器”,仅限受LVD管辖的那些。
Directive 2006/42/EC (Machinery); Regulation (EU) 2023/1230 (Machinery Regulation) · 2006/42/EC现行有效。新机械法规自2027-01-20起适用(原文写2027-01-14,已由勘误改为2027-01-20)
为什么适用:机械指令第1(2)(k)条排除的“家用电器”,仅限受LVD管辖的那些。纯电池供电(低于75 V直流)的无线立式或手持吸尘器不在LVD范围内,因此不享受这一排除;带电机、有运动部件的吸尘器符合“机械”的定义,可能须按机械指令评估。市场上有无线吸尘器的DoC直接引用2006/42/EC(例如牧田无线吸尘器,但该款属于商用定位)。
带Wi-Fi的扫地机器人目前的做法不一,部分品牌的DoC只引用RED。
新机械法规第2(2)(p)条把排除范围扩大到“属于LVD或RED范围的家用电器”,2027-01-20起,带无线功能的家用吸尘器明确不适用;纯电池、无无线功能的机型仍可能适用。商用或工业吸尘器和清洁机器人另行评估。
卖家要做什么:
纯电池供电、不带无线功能的家用机型:请检测机构确认是否须按2006/42/EC评估(风险评估、技术文件、DoC中列明机械指令,噪声声明等)。如适用,2027-01-20起改按新机械法规(EU) 2023/1230。
电磁兼容指令(EMC)所有带电机和电子电路的吸尘器都适用,包括有线和电池供电的机型。
Directive 2014/30/EU (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 Directive) · 现行有效
为什么适用:所有带电机和电子电路的吸尘器都适用,包括有线和电池供电的机型。带无线功能的产品按RED第3.1(b)条执行EMC要求。
卖家要做什么:
1)加贴CE标志,在DoC中列明本指令。
2)常用标准:EN IEC 55014-1和EN IEC 55014-2(家电发射与抗扰度)。接市电的产品另需EN IEC 61000-3-2和EN 61000-3-3。
无线电设备指令(RED)带Wi-Fi、蓝牙或App控制的扫地机器人和立式吸尘器属于无线电设备。
Directive 2014/53/EU (Radio Equipment Directive) · 现行有效
为什么适用:带Wi-Fi、蓝牙或App控制的扫地机器人和立式吸尘器属于无线电设备。纯有线、不含任何无线模块的吸尘器不适用。
卖家要做什么:
1)DoC引用RED,并覆盖第3.1(a)条(安全)、第3.1(b)条(EMC)和第3.2条(频谱)。
2)常用标准:EN 300 328(2.4 GHz)、EN 301 893(5 GHz,如有)、EN 301 489-1和EN 301 489-17、EN 62311或EN 62479(射频暴露)。
3)随附完整DoC或简化DoC,并注明工作频段和最大发射功率。
RED网络安全授权法规(EN 18031)联网的扫地机器人能直接或经App和网关接入互联网,并处理账号、户型图、摄像头画面等个人数据,因此适用第3(3)(d)条(网络保护)和第3(3)(e)条(个人数据保护)。
Commission Delegated Regulation (EU) 2022/30 (RED Art. 3(3)(d)(e)(f)); harmonised standards EN 18031-1/-2/-3 cited with restrictions by Implementing Decision (EU) 2025/138; repealed from 2027-12-11 by Delegated Regulation (EU) 2026/339 · 自2025-08-01起强制适用。授权法规(EU) 2026/339(2026-04-29公布)将于2027-12-11废止2022/30,由《网络韧性法案》(CRA)全面接替。2025-08-01至2027-12-10之间投放的设备仍按2022/30监管
为什么适用:联网的扫地机器人能直接或经App和网关接入互联网,并处理账号、户型图、摄像头画面等个人数据,因此适用第3(3)(d)条(网络保护)和第3(3)(e)条(个人数据保护)。第3(3)(f)条(防欺诈)只在设备能转移金钱或虚拟货币时适用,吸尘器一般不涉及。只带蓝牙、通过手机App间接联网的机型是否属于“联网设备”,须逐案判断。
卖家要做什么:
1)按EN 18031-1和EN 18031-2评估,内容包括默认密码、安全更新、加密等。
2)EN 18031在欧盟公报中是带限制引用的。例如产品允许用户不设置或不使用密码时,不能据此推定合规,必须由公告机构(NB)评估。
3)在DoC中引用该授权法规。
《网络韧性法案》(CRA)带App或联网功能的扫地机器人和吸尘器属于“带数字元素的产品”。
Regulation (EU) 2024/2847 (Cyber Resilience Act) · 2024-12-10生效。报告义务自2026-09-11起适用(2026年新变化)。全面适用于2027-12-11
为什么适用:带App或联网功能的扫地机器人和吸尘器属于“带数字元素的产品”。
卖家要做什么:
1)自2026-09-11起,制造商须通过ENISA的CRA单一报告平台,报告被积极利用的漏洞和严重安全事件:24小时内预警,72小时内正式通报。漏洞须在修复措施可用后14天内提交最终报告,严重事件须在72小时通报后1个月内提交。这一义务也覆盖2027-12-11前已投放市场的产品(第69(3)条)。
2)2027-12-11起全面适用,包括安全设计、漏洞处理、支持期内的安全更新、合规评估和CE标志。
数据法案(连网产品数据访问)联网扫地机器人会产生使用数据、地图和传感器数据,属于“连网产品”。
Regulation (EU) 2023/2854 (Data Act), Articles 3–5 · 自2025-09-12起适用。第3(1)条适用于2026-09-12后投放市场的产品(2026年新变化)
为什么适用:联网扫地机器人会产生使用数据、地图和传感器数据,属于“连网产品”。不联网的普通吸尘器不适用。
卖家要做什么:
1)自2025-09-12起,卖方(可以是制造商)须在签订购买合同前告知用户(第3(2)条):产品会产生哪些数据、格式和数据量,以及如何获取。
2)2026-09-12之后投放市场的连网产品须做到“设计即可访问”(第3(1)条):用户默认能免费、安全地以机读格式获取自己的数据。
3)应用户要求,向用户本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提供数据(第4–5条)。
电子电气产品有害物质限制(RoHS)吸尘器属于电子电气设备中的第2类“小型家用电器”,适用RoHS。
Directive 2011/65/EU as amended by Delegated Directive (EU) 2015/863 (RoHS) · 现行有效
为什么适用:吸尘器属于电子电气设备中的第2类“小型家用电器”,适用RoHS。
卖家要做什么:
1)以下物质须低于限值:铅、汞、六价铬、多溴联苯、多溴二苯醚和4种邻苯二甲酸酯各不超过0.1%,镉不超过0.01%。
2)在DoC中列明RoHS,按EN IEC 63000准备技术文件,并保留供应链的材料声明或检测报告。
废弃电子电气设备指令(WEEE)吸尘器属于电子电气设备,生产者须在每个销售国承担回收责任。
Directive 2012/19/EU (WEEE) – transposed in DE by ElektroG, in FR by Code de l'environnement · 现行有效。法国新设的代理人条款L541-10-9-1自2026-07-10起生效
为什么适用:吸尘器属于电子电气设备,生产者须在每个销售国承担回收责任。
卖家要做什么:
1)产品上印打叉的带轮垃圾桶标志(参考EN 50419),并标明投放市场的日期标识。法国另须为家用电器提供Triman和Info-tri分类说明(L541-9-3,中等可信度),详见EPR部分。
2)在每个销售国分别注册:德国在stiftung ear注册,法国加入生态组织后通过ADEME/SYDEREP取得唯一识别号IDU。按国别申报并缴费。德国的WEEE-Reg.-Nr.须写在商品报价和发票上(ElektroG §6(3)),B2C设备注册须提供破产担保(§7)。
3)在当地没有机构的,德国须指定授权代表(Bevollmächtigter),法国须指定代理人(mandataire)。详见EPR部分。
电池法规(新电池法)无线吸尘器和扫地机器人内置的锂离子电池包属于便携式电池。
Regulation (EU) 2023/1542 concerning batteries and waste batteries (as amended by Regulation (EU) 2025/1561) · 分阶段适用:2024-08-18起CE;2025-08-18起回收标志和EPR;标签义务取决于实施法规(目前仍未生效);2027-02-18起可拆换和二维码;2027-08-18起尽职调查
为什么适用:无线吸尘器和扫地机器人内置的锂离子电池包属于便携式电池。把含电池的整机投放市场的人,同时就是这块电池的“生产者”。不含电池的有线吸尘器不适用。
卖家要做什么:
1)自2024-08-18起:电池须完成合规评估,加贴CE标志,出具电池DoC。锂电池安全通常按EN 62133-2测试,运输须有UN38.3报告。
2)自2025-08-18起:电池加印打叉垃圾桶标志(第13(4)条),并在各销售国履行电池EPR注册。以远程销售方式直接卖给某成员国终端用户的,须在该国书面指定电池EPR授权代表(第56(3)条),详见EPR部分。
3)第13条的通用标签和容量标签:从2026-08-18与实施法规生效后18个月两者中较晚的日期起适用。据二手资料,截至2026年9月该实施法规仍是草案,所以目前尚未强制。
4)自2027-02-18起:(a)第11条要求便携电池能由终端用户用市售工具拆卸和更换,拆换说明和安全信息须长期在线公开;(b)第13(6)条要求加印二维码。据二手资料,委员会2026-07-14通过的授权法规新增了6类部分豁免,其中不包括吸尘器。
5)尽职调查义务已由(EU) 2025/1561推迟到2027-08-18;按法规原文,年净营业额低于4000万欧元且不属于超过该额度集团的企业不适用。
6)电池法规还要求线上平台向生产者收集其注册信息。
吸尘器生态设计法规(能效标签已被撤销)只适用于接市电的吸尘器,包括插电和电池两用的混合型。
Commission Regulation (EU) No 666/2013 (ecodesign for vacuum cleaners); Delegated Regulation (EU) No 665/2013 (energy labelling) – annulled by the General Court · 现行有效。修订仍在立法程序中,尚未通过
为什么适用:只适用于接市电的吸尘器,包括插电和电池两用的混合型。第1(2)条明确排除:湿式、干湿两用、纯电池供电、机器人、工业和中央吸尘器。因此无线立式、手持、车载吸尘器和扫地机器人都不适用。
能效标签法规665/2013已被欧盟普通法院撤销,目前吸尘器不需要贴能效标签。
欧盟委员会官方页面显示修订工作仍在进行,打算纳入无线和机器人吸尘器,但截至核查日尚无正式通过的新法规。
卖家要做什么:
仅针对有线家用吸尘器(2017-09-01起第二阶段限值):
1)额定输入功率低于900 W,年能耗不超过43 kWh。
2)除尘率:地毯不低于0.75,硬地板不低于0.98。
3)排尘率不超过1%,声功率不超过80 dB(A)。
4)电机寿命不少于500小时,软管耐久性须达标。
5)在说明书和免费访问的网站上公布技术参数。
6)测试方法参照EN 60312-1。
7)标称“2000 W”等超过900 W的新款家用有线吸尘器不得投放欧盟市场。湿式和干湿两用机型不受此限制。
外部电源生态设计法规无线吸尘器随附的适配器,如果把交流市电转成直流、插在整机上由整机内部电路充电,一般属于外部电源,适用本法规。
Commission Regulation (EU) 2019/1782 (ecodesign for external power supplies) · 自2020-04-01起适用
为什么适用:无线吸尘器随附的适配器,如果把交流市电转成直流、插在整机上由整机内部电路充电,一般属于外部电源,适用本法规。
以下情况不适用:直接给可拆电池包充电的座充(属于“没有电源功能的电池充电器”);扫地机器人的充电基站(第1(2)(g)条排除“自主设备的对接站”)。
卖家要做什么:
1)49 W以下的单电压交流转直流电源:空载功耗不超过0.10 W,平均效率须达到附件II的表格要求。
2)铭牌须列明附件II规定的信息。
3)说明书和制造商的免费网站须公布效率等参数。
待机、关机和网络待机生态设计法规附件II列出了“设计、测试并作为家用销售的……清洁……用器具”。
Commission Regulation (EU) 2023/826 (off mode, standby and networked standby) · 自2025-05-09起适用(取代1275/2008),2027-05-09起收紧关机限值
为什么适用:附件II列出了“设计、测试并作为家用销售的……清洁……用器具”。序言第38条说明,需要插电充电的便携式电池产品也在范围内。Dyson和Action等品牌的扫地机器人DoC都引用了本法规或其前身1275/2008,说明行业普遍认为适用。
卖家要做什么:
1)自2025-05-09起:关机功耗不超过0.50 W;只有唤醒功能的待机不超过0.50 W;带信息或状态显示的待机不超过0.80 W;联网设备(非高网络可用性设备)的网络待机不超过2.00 W。
2)自2027-05-09起:关机功耗上限降为0.30 W。
3)须具备电源管理功能。按EN 50564测量。
化学品法规REACH(及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法规POPs)吸尘器在法规上属于“物品”。
Regulation (EC) No 1907/2006 (REACH) Art. 33 & Annex XVII; Regulation (EU) 2019/1021 (POPs); Directive 2008/98/EC Art. 9(1)(i) (SCIP) · 现行有效。SVHC清单每半年更新
为什么适用:吸尘器在法规上属于“物品”。手柄、橡胶轮、线缆等塑料和橡胶部件可能含高关注物质(SVHC)、多环芳烃(PAH)或短链氯化石蜡。
卖家要做什么:
1)SVHC含量超过0.1%时,须向下游和应要求向消费者传递信息(REACH第33条)。依据《废弃物框架指令》,还须向ECHA的SCIP数据库通报。
2)长期或反复接触皮肤的橡胶或塑料部件(如手柄),8种PAH各不超过1 mg/kg(REACH附件XVII第50项(entry 50))。
3)PVC线缆等不得含短链氯化石蜡(POPs法规)。
4)保存供应商检测报告。
包装和包装废弃物法规(PPWR)产品彩盒、缓冲材料和快递外箱都属于包装。
Regulation (EU) 2025/40 on packaging and packaging waste (PPWR) · 2025-02-11生效。自2026-08-12起适用(2026年新变化)。部分条款2028–2030年起适用
为什么适用:产品彩盒、缓冲材料和快递外箱都属于包装。
卖家要做什么:
1)自2026-08-12起:包装中铅、镉、汞、六价铬合计不超过100 mg/kg(第5(4)条),并准备包装的符合性文件。
2)在每个销售国完成包装EPR注册。直接卖给他国消费者的生产者,须在该国书面指定EPR授权代表(第45(3)条)。
3)在线平台须先取得生产者的EPR注册信息和自我声明,才能让其上架(第45(4)条)。
4)统一分类标签(2028-08-12起)、减少空隙率、可回收设计等要求在2028–2030年陆续生效。
赋能消费者绿色转型指令(反漂绿、法定保修告示)商品标题、详情页和包装上如果出现“环保”“绿色”“节能”等泛泛的环保宣传,或使用自创的可持续标签,都会受该指令约束;反漂绿部分只在做环保宣传时适用。
Directive (EU) 2024/825 (empowering consumers for the green transition); Commission Implementing Regulation (EU) 2025/1960 (harmonised notice and label) · 自2026-09-27起适用(2026年新变化)
为什么适用:商品标题、详情页和包装上如果出现“环保”“绿色”“节能”等泛泛的环保宣传,或使用自创的可持续标签,都会受该指令约束;反漂绿部分只在做环保宣传时适用。各成员国须自2026-09-27起适用转化后的国内法(德国UWG,法国Code de la consommation)。
卖家要做什么:
1)不得使用没有依据的笼统环保宣称(如“环保”“绿色”),不得使用未经认证或非公共机构设立的可持续标签;不得把法定要求当卖点;不得仅凭碳抵消宣称“碳中和”。
2)不得做误导性的耐用性或可维修性宣传。
3)线上和线下销售点都须展示法定保修的统一告示,格式见实施法规(EU) 2025/1960附件I。生产者若提供超过2年的免费耐用性担保,可使用统一标签。
维修权指令附件II第6项列入了吸尘器,但引用的是生态设计法规666/2013。
Directive (EU) 2024/1799 on common rules promoting the repair of goods · 各成员国须自2026-07-31起适用。德国的转化法已通过,以公布生效日为准
为什么适用:附件II第6项列入了吸尘器,但引用的是生态设计法规666/2013。该法规本身几乎没有可维修性要求,而且只覆盖有线吸尘器。因此制造商的维修义务对无线和机器人吸尘器影响有限。不过,指令对销售法的修改适用于所有商品。
卖家要做什么:
1)在欧盟法规定了可维修性要求的范围内,制造商(非欧盟制造商则为其授权代表或进口商)须应消费者要求,以合理价格提供维修,并公布维修信息。
2)2026-07-31之后签订的销售合同:消费者在法定保修期内选择维修的,保修期延长12个月(第16条,修改指令(EU) 2019/771)。
3)德国联邦议院于2026-06-25、联邦参议院于2026-07-10通过了转化法(修改德国民法典BGB)。
产品责任指令(新)吸尘器(包括软件和联网功能)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时适用无过错责任。
Directive (EU) 2024/2853 on liability for defective products · 成员国须在2026-12-09前完成转化,新规则适用于此后投放市场的产品
为什么适用:吸尘器(包括软件和联网功能)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时适用无过错责任。制造商在欧盟以外时,进口商和授权代表承担责任;这两者都没有时,由履约服务商承担。
卖家要做什么:
1)2026-12-09之后投放市场的产品适用新规则,软件缺陷和缺少安全更新也算缺陷。
2)中国卖家应确保欧盟进口商或授权代表信息清楚,并评估产品责任保险。
强迫劳动产品禁令横向规则,适用于所有产品,吸尘器也不例外,不只针对纺织品和箱包。
Regulation (EU) 2024/3015 (prohibition of products made with forced labour) · 2027-12-14起适用
为什么适用:横向规则,适用于所有产品,吸尘器也不例外,不只针对纺织品和箱包。
卖家要做什么:
自2027-12-14起,使用强迫劳动生产的产品不得在欧盟市场销售。该禁令适用于所有产品。
法国可维修性指数和配件信息(仅法国)2022年4月22日的三项部长令(JO 2022-05-04)分别规定了有线、无线和机器人吸尘器的指数,自2022-11-04起生效。
为什么适用:2022年4月22日的三项部长令(JO 2022-05-04)分别规定了有线、无线和机器人吸尘器的指数,自2022-11-04起生效。法国生态部页面(2026-01-08更新)显示,吸尘器仍使用可维修性指数;耐用性指数目前只用于电视和洗衣机。
卖家要做什么:
1)制造商或进口商按法国评分表计算1–10分的指数。
2)卖家在商品页价格附近显示指数图标,并提供计算参数。
3)告知备件的供应期限(L111-4)。
4)年营业额超过1000万欧元且年销量超过1万件的生产者,还须在网上发布产品环境特性信息表(AGEC第13条)。
禁止销毁未售非食品新品(仅法国)适用于在法国销售的所有非食品类商品,吸尘器也在其中,不只针对箱包。
Code de l'environnement art. L541-15-8 · 现行有效
为什么适用:适用于在法国销售的所有非食品类商品,吸尘器也在其中,不只针对箱包。
卖家要做什么:
在法国的新的非食品未售商品(如滞销或清仓库存)须再利用(含捐赠)或回收,禁止销毁。
玩具安全指令(通常不适用)真正的吸尘器不适用。
Directive 2009/48/EC on the safety of toys · 现行有效
为什么适用:真正的吸尘器不适用。只有设计给14岁以下儿童玩耍的玩具吸尘器才属于玩具(归9503),不在本编码。
卖家要做什么:
真吸尘器无需执行玩具安全要求,也不要用“儿童”“玩具”等词来营销。如果另售玩具款,须按EN 71系列测试,并单独加贴CE标志。
统一充电接口(USB-C)(不适用)不适用。
Directive (EU) 2022/2380 amending RED (common charger) · 自2024-12-28起适用(笔记本自2026-04-28起),与吸尘器无关
为什么适用:不适用。RED附件Ia只列了手机、平板、相机、耳机、键盘、鼠标、笔记本等设备,吸尘器和扫地机器人不在名单内。
卖家要做什么:
无须改为USB-C接口。随附外部电源的,仍须满足外部电源生态设计法规的要求。
生产者责任延伸(EPR)注册
EPR:卖家要为包装、电器、电池等回收付费,并在当地登记。没有登记号,平台可能下架你的商品。
| 国家 | 类别 | 登记机构 | 平台是否核查 |
|---|---|---|---|
| DE | WEEE(电子电气设备) | stiftung ear(依据ElektroG):按品牌和设备类型注册,取得WEEE-Reg.-Nr. | 必须核验。ElektroG第6条第2款规定:生产者或其授权代表未注册或注册不当的,经销商不得销售,电商平台不得让其商品上架,履约服务商不得为其仓储、包装或发货。 第6条第3款(§6(3))要求WEEE-Reg.-Nr.写在商品报价和发票上,平台自2023-07-01起核查注册;漏写常被同行发律师警告函(Abmahnung)。Kaufland对缺号商品直接隐藏,不给宽限期。 在德国没有机构的卖家必须指定授权代表(Bevollmächtigter)。B2C设备注册须提供破产担保(第7条)。 设备分类:任何外部尺寸超过50 cm的为大型设备(第4类),否则为小型设备(第5类)。装上长管后的立式吸尘器、带基站的扫地机器人,应按stiftung ear的规则逐一确认归类。 回收义务(第17条):电子电气设备的仓储和发货面积达到400 m²的远程卖家,须提供以旧换新(1换1)和小件免费回收(0换1)。 |
| DE | batteries(电池,含吸尘器内置的锂电池) | stiftung ear,依据电池法实施法BattDG(2025-10-07起生效,取代BattG)。须在2026-01-15前把电池量参加到经批准的“生产者责任组织”(OfH),否则注册失效 | 法律层面:BattDG草案中“平台不得让未注册生产者销售电池”的条款最终被删除。欧盟电池法规要求平台向生产者收集注册信息。 平台做法:Kaufland规定电池注册号必填,并会核验;亚马逊德国站的EPR页面目前只列了包装和WEEE。 只要卖带电池的吸尘器就必须注册。按stiftung ear的说法,未在期限前加入OfH的生产者会失去注册,在德国重新被禁止销售。授权代表:电池法规(EU) 2023/1542第56(3)条规定,以远程销售方式直接向德国终端用户销售电池(含内置在吸尘器中的电池)的生产者(第3条第(47)(d)点),须书面指定德国电池EPR授权代表,经授权代表在stiftung ear按BattDG注册,并在2026-01-15前加入OfH。 |
| DE | packaging(包装:彩盒、快递箱、填充物) | 在Zentrale Stelle Verpackungsregister(ZSVR)的LUCID完成注册,并与双元回收系统签约。德国:自2026-08-12起,PPWR直接适用,《包装法实施法》VerpackDG(Verpackungsrecht-Durchführungsgesetz)取代VerpackG(中等可信度,以gesetze-im-internet.de公布文本为准) | 必须核验。平台须先取得卖家的LUCID注册确认和EPR自我声明,缺失或不一致的不得上架。履约服务商须要求卖家补正,逾期未补正的停止服务。 2026年新变化:自2026-08-12起(PPWR第45(3)条,结合第3(1)(15)(c)(d)点),在德国没有机构、直接向德国终端用户销售带包装产品的境外卖家(包括中国卖家),须书面指定德国包装EPR授权代表(Bevollmächtigter),不能豁免。LUCID注册仍须卖家本人完成,并在注册中登记该代表。 快递发货包装一律须参加回收系统。 |
| FR | WEEE(DEEE ménagers,家用电子电气废弃物) | 加入生态组织ecosystem或Ecologic,并在ADEME的SYDEREP登记,取得唯一识别号IDU | 必须核验。依据环境法典L541-10-9,平台被视为替第三方卖家承担EPR义务,除非能证明卖家已合规,而IDU就是证明。卖家没有IDU时,平台可能代为履行(代缴生态费后向卖家收取),或停售商品。 2026年新变化:自2026-07-10起,在法国境外设立的生产者须为其涉及的REP类别(DEEE、电池、家用包装等)书面指定法国mandataire(Code de l'environnement Art. L541-10-9-1,loi n° 2026-602,2026年7月8日);如果已由在法国设立的平台代为履行,则视为已满足。 DEEE生态费(éco-participation)计入售价并须向买家展示。经销商还须提供免费回收旧设备。 标识(中等可信度):属DEEE REP的家用电器,本身须提供Triman和Info-tri分类说明(Code de l'environnement L541-9-3,可按生态组织指引放在产品、包装、说明书或网站上),同时保留WEEE划叉垃圾桶标志。电器能否免印Triman图标,以ecosystem或Ecologic的Info-tri DEEE指引为准。 |
| FR | batteries(piles et batteries portables,便携电池) | ecosystem(2025-08-01吸收合并Corepile)或Batribox(原Screlec)。两者均于2025-08-11获批覆盖全部电池类别,有效期至2030-12-31。通过SYDEREP取得电池类IDU | 同上(依据L541-10-9)。亚马逊EPR页面显示法国按类别分别核对IDU,电池和DEEE、包装各自独立。缺电池IDU的带电池吸尘器,可能被平台代缴费用或下架。授权代表:电池法规(EU) 2023/1542第56(3)条规定,以远程销售方式直接向法国终端用户销售电池(含内置电池)的生产者,须书面指定法国电池EPR授权代表(mandataire),并经ecosystem或Batribox(Screlec)取得电池IDU。自2026-07-10起,Code de l'environnement Art. L541-10-9-1(loi n° 2026-602)也要求在法国境外设立的生产者为电池类别书面指定法国mandataire。 |
| FR | packaging(emballages ménagers,家用包装) | 加入Citeo、Adelphe(Citeo集团子公司)或Léko之一,取得包装类IDU(ADEME SYDEREP)。Adelphe是否单独获批,以ADEME获批生态组织名单为准 | 必须核验,依据L541-10-9以及自2026-08-12起适用的PPWR第45(4)条。平台会核对包装IDU。家用包装须印Triman和Info-tri。 自2026-07-10起,在法国境外设立的生产者须为家用包装类别书面指定法国mandataire(Code de l'environnement Art. L541-10-9-1,loi n° 2026-602)。 |
| FR | other(papiers graphiques,图文纸张:说明书、宣传页) | Citeo(法国图文纸张REP,Code de l'environnement Art. L541-10-1 1°) | 法国另有图文纸张REP(Citeo负责)。随吸尘器附带的纸质说明书或宣传页是否须申报、由谁申报,以Citeo的申报指南为准(中等可信度)。 |
| NL / BE / PL(bol.com、Allegro简述) | other(WEEE、电池、包装合并说明) | 荷兰:WEEE在Nationaal (W)EEE Register;电池由Stichting Batterijen负责(原Stibat,2024年起执行机构并入Stichting OPEN);包装由Verpact负责(2024-03-01前名为Afvalfonds Verpakkingen)。比利时(bol.com也覆盖):Recupel(WEEE)、Bebat(电池)、Fost Plus(家用包装),未逐一核实。波兰:BDO环境数据库 | bol.com面向荷兰和比利时消费者,须按两国规则分别注册。 Allegro社区版主于2026-08-07和2026-08-28表示:由于各国注册体系仍在立法中,2026-08-12后暂不因缺少PPWR或BDO号码而封号或停售。这只是平台的临时做法,法律义务仍然存在。 |
平台须知
- Amazon.de:1)EPR:亚马逊德国站要求提交包装LUCID号(13位)和stiftung ear的WEEE号。官方页面写明,缺失或无效会被限制或下架,亚马逊也可能代卖家履行义务。该页面没有列出德国电池注册号,但法律上仍须注册。
2)GPSR:商品页必须展示制造商和欧盟负责人信息(GPSR第19条),后台填写的信息应与产品标签一致。
3)带锂电池的商品走FBA须通过危险品审核(提交SDS等资料),具体时限以卖家后台为准。
4)WEEE号须出现在报价和发票上。 来源 - Amazon.fr:1)同一份亚马逊EPR官方页面列出了法国的19个EPR类别,包括电子电气、电池和包装。每个类别须提交对应的IDU,缺失时亚马逊可能代为履行,或限制、下架商品。
2)2026-07-10起,非法国卖家须有法国代理人(mandataire)。
3)商品页须在价格附近展示可维修性指数和计算参数,并告知备件供应期限;须提供法语说明书和警示。
4)GPSR和危险品要求同德国站。 来源 - TikTok Shop(德国/法国):以下信息来自第三方,未找到TikTok官方页面,须在卖家中心核实:
1)GPSR:在“资质中心”分别维护制造商和欧盟负责人,并关联到每个商品。
2)EPR:据第三方资料,在资质中心按类别填写法国IDU和德国LUCID号。 来源 - Kaufland.de:1)WEEE号:平台自2023-07-01起核验,缺失或无效的商品被隐藏,不能延期,stiftung ear的延期确认也无效。
2)电池注册号必填,平台会核验。注意平台页面仍写旧法BattG,新注册须按BattDG办理。
3)有效的LUCID号是注册和销售的前提,且须由卖家本人在LUCID注册。
4)take-e-way是Kaufland的合作服务商,提供德国双元系统,以及奥地利、波兰的授权代表服务。 来源 - bol.com:1)每个商品须填写制造商名称、地址和电子联系方式,以及欧盟负责经营者的信息。旧资料不会自动生效,须逐个商品补全。
2)自2026-03-05起,缺制造商信息的新品不能上线;自2026-04-01起,缺欧盟经营者信息的新品不能上线,存量商品也逐步下架。
3)违规会被扣政策分,平台可要求卖家召回。
4)须按荷兰和比利时规则完成EPR注册。 来源 - Allegro(波兰/捷克/斯洛伐克/匈牙利):1)GPSR规定,商品须展示制造商和欧盟负责人信息,非欧盟制造商必须指定欧盟负责人。
2)社区版主于2026-08-07和2026-08-28表示,2026-08-12后暂不因缺少PPWR或BDO的EPR号码封号或停售。
3)Allegro不覆盖德法市场,可作为东欧拓展渠道。 来源 - Cdiscount(Octopia):1)Cdiscount官方说明:生态费(éco-participation)计入售价,由第三方卖家为自己销售的商品向生态组织缴纳;电子电气设备须提供以旧换新回收。
2)依据L541-10-9,须向平台证明各类别IDU(DEEE、电池、包装)。
3)可维修性指数和法语说明书为必备。
4)2026-07-10起,非法国卖家须指定代理人(mandataire)。 来源
常见的坑
- 电池过热起火是本品类的主要风险之一。
证据:法国主管机构在欧盟Safety Gate通报(编号SR/00944/26)一款中国原产的无线立式吸尘器:电池包元件有缺陷,可能过热导致烧伤或起火,被认定不符合LVD,措施为自2025-09-18起向消费者召回。美国CPSC于2025-04-03发布警告,涉及一款在亚马逊销售的无线吸尘器,措施为提醒消费者停止使用:共收到23起起火、熔化、冒烟或过热报告,其中至少10起火灾;据CPSC公告,该产品的中国进口商未同意召回方案,制造商也未回应。
对策:电芯和BMS须有EN 62133-2和UN38.3报告,并保留批次可追溯记录。 - 第三方充电器的触电风险。
证据:英国OPSS报告2407-0169(英国,非欧盟),eBay上一款无品牌、中国产的第三方吸尘器充电器存在“高触电风险”:只有一个跨接电容、插脚尺寸不合规,措施为下架。
对策:充电器单独按EN 60335-2-29或EN 61558测试,不要用无认证的公模适配器。 - 缺CE标志或缺责任方信息,被德国联邦网络局(BNetzA)要求下架。
证据:BNetzA公布,2025年网上发现1,266个可疑商品页,平台下架涉及500多万件设备;全年受影响设备共770万件。最常见的形式缺陷是缺CE标志或缺责任企业信息,实质缺陷是干扰发射超标。带Wi-Fi的扫地机器人同时受RED和网络安全要求管辖,风险更高。 - EPR号码缺失或无效导致下架,甚至收到律师警告函。
证据:Kaufland对缺WEEE号的商品直接隐藏,不给宽限期;亚马逊EPR页面写明可限制或下架商品,或代为履行;德国ElektroG第6条第3款要求在报价和发票上写明注册号。
2026年新要求:德国自2026-08-12起,境外卖家须指定包装授权代表;法国自2026-07-10起须指定代理人(mandataire);德国电池生产者须在2026-01-15前加入OfH,否则失去注册;远程销售带电池产品的,须在德法分别书面指定电池EPR授权代表(电池法规第56(3)条)。 - 有线吸尘器宣传高瓦数属于违规。生态设计法规666/2013自2017-09-01起把有线家用吸尘器的额定功率限制在900 W以下。德国用户仍会搜索“staubsauger beutellos 2000 watt”,这类老规格或虚标功率的产品在欧盟属于违规投放。功率超过1500 W的还会落入8508 19编码。
- 无线吸尘器的CE法规选错。纯电池供电(低于75 V直流)、不带无线功能的家用机型不在LVD范围,因此可能不享受机械指令对家用电器的排除,DoC只写LVD可能不对。2027-01-20起适用的新机械法规,只把属于LVD或RED范围的家用电器排除在外。建议请检测机构确认。
- 扫地机器人的网络安全和数据合规。RED网络安全授权法规自2025-08-01起强制适用。EN 18031是带限制引用的,例如允许用户不设密码时必须找公告机构评估。CRA自2026-09-11起要求24小时内预警被利用的漏洞。数据法案要求2026-09-12后上市的连网产品做到“设计即可访问”。带摄像头的机型还涉及GDPR。
- 法国可维修性指数展示不合规。法国反欺诈总局(DGCCRF)2022年抽查了523家经营者(覆盖洗衣机、笔记本、手机、电视、割草机5类,不含吸尘器),65%(341家)违规,最常见的问题是没有提供计算参数;2023年复查485家,违规率仍有64%。吸尘器自2022-11-04起同样适用该指数,在亚马逊法国站或Cdiscount销售须备好指数和参数表。
- 电池不可拆的设计将面临合规问题。电池法规第11条规定,自2027-02-18起,便携电池必须能由终端用户用市售工具拆卸和更换,拆换说明须在线公开。委员会2026年7月新增的6类豁免不包括吸尘器(二手资料)。现在开模的胶粘电池设计,2027-02-18之后投放的货将不合规。
- 低值直邮的关税成本被低估。自2026-07-01起,150欧元以下的B2C包裹每个申报行征3欧元;预计2026-11-01起,所有远程销售再加每件2欧元处理费,且不受150欧元限制。人为拆单或合单会被海关按多笔远程销售重新计征。
- GPSR负责人信息缺失或不一致。bol.com自2026-03-05和2026-04-01起,缺制造商或欧盟经营者信息的新品不能上线,存量商品也逐步下架。非欧盟卖家必须在欧盟有实体负责人,并把其信息印在产品、包装或随附文件上(市场监督法规第4条)。
- 归类和关键词陷阱。德法搜索补全中出现的“saugroboter pool”“aspirateur robot piscine”(泳池机器人)和“aspirateur balai laveur vapeur”(蒸汽拖把)都不属于8508 11 00,关税和法规不同,不能套用同一套合规文件和税号。